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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外事办公室2026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6-02-02 16:47
来源:拉萨市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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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外事办公室2026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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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购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外事办公室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外事办公室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 政府采购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拉萨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外事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外事办公室,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外事工作总体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设置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市外事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市外事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全市外事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外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外国党宾、国宾、重要外宾及外国使馆、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国际组织等官员访问拉萨的接待工作。审核报批在拉萨举办的国际会议和重大涉外活动。负责拉萨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工作。指导全市外事礼宾接待工作。

3.负责外国记者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来拉萨采访的管理和接待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外国记者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的采访活动。

4.负责全市因公出国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自治区因公出国审批管理政策、规定和办法。

5.贯彻实施授权范围内外国人进藏在藏管理办法。

6.指导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涉外案(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保工作。

7.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协调管理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承担与外国友好城市的对外交往活动。

8.负责全市港澳事务,做好港澳同胞有关工作。

9.负责全市外事业务培训工作。

10.承担拉萨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具体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拉萨市外事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

(2)礼宾新闻科(涉外安全科、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外国党宾、国宾、重要外宾及外国使馆、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国际组织等官员及民间友好团组在拉萨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指导全市外事礼宾接待工作。指导或承办在拉萨召开的国际会议相关工作。协助接待管理来拉萨采访的外国记者,协助采访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进行审核。负责全市外事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邀请相应外国地方官员来访的审核和报批事宜。承担政府间在拉萨市开展涉外项目备案的审核报批工作;科研、教育类在拉萨市开展涉外项目及相关人员进藏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全市各类重大涉外案(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保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领事与出国科(港澳事务科)。协助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开展在拉萨市的外国驻华领事机构及其人员的管理和交往事宜,协助开展领事认证、领事保护等相关事务,协助处理我市的领事案(事)件。承办拉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视察/考察/访问事宜,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我市省级及地厅级人员出国(境)、赴港澳计划。承办与印度、不丹、尼泊尔等邻国的交流合作及与邻国相关的涉外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港澳官员、记者来拉萨的接待工作,统筹协调拉萨市与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官方联系,协助处理涉港澳案(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国际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民间交流与合作。协调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负责审核报批拉萨市与外国城市等缔结友好关系。承担拉萨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委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部门预算购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拉萨市外事办公室本级预算,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拉萨市外事办公室2026年度预算表2026年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外事办公室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拉萨市外事办公室收入预算864.17万元,比上年增加141.85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人员相关经费补助同步到位,带动人员类收入增长,同时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864.17万元,比上年增加141.85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方面,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及人员薪酬福利标准提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等有所增加;二是公用经费方面,为保障机关日常运行效率提高,应对业务量增长带来的办公费用、差旅费等需求增加;三是专项业务支出方面,新增制作拉萨市外事宣传片宣传品与伴手礼、周转房维修加固项目等相关项目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拉萨市外事办公室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7万元,比上年增加6.7万元, 增长111.67%.主要原为因公出访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规范燃油、维修保养优选定点服务商议价等原因,公务接待费为0、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为7.7万元,比上年增加7.7万元, 增长100%.主要原为因公出访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拉萨市外事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97万元,比上年增加3.14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办公补助、福利等人员机关运行开支同步增长,同时业务量不断增加、工作任务加重,日常办公、会务、差旅费等刚需开支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拉萨市外事办公室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拉萨市外事办公室固定资产总额1005.88万元,其中房屋价值712.61万元、车辆价值162.4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21.46万元、无形资产9.38万元。拉萨市外事办公室共有车辆4辆,编制数4辆,均为公务用车,单位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3个,资金133.85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拉萨市外事办公室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拉萨市外办“十五五”对外开放发展规划

32.2万元

1.2024年年底前完成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思路目标举措前期研究,形成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的规划基本思路;2.2025年完成“三个重大”研究,编制形成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年上半年印发;3.2025年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年底完成评估报告。达到100%

制作拉萨市外事宣传片宣传品与伴手礼

35万元

外事效益:每年借助宣传、统战、外事、文旅、体育等平台,通过国家、区市各级“请进来、走出去”活动,向世界展示拉萨在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为擦亮拉萨历史文化名称名片、注能拉萨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效助力。经济效益:通过与本市传媒及特色民族品牌企业合作,共建外事礼品体系。借助平台,稳步打造“外事礼品-城市礼品--市场商品”的有效脱变,将外事流量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增量。经济效益:激活我市非遗唐卡、牦牛绒纺织、文创礼品等产业下游企业产能,带动相关人员就业,同时有效助力我市民族产业走向世界。

目标1:宣传品与伴手礼制作及宣传片拍摄完成率等于100%,相关验收合格率为100%;

目标2:提高拉萨市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文创礼品产业链发展;

目标3: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以上。

关于派员出访马尔代夫参加中国南亚友好组织论坛事

7.7万元

完成出访马尔代夫参加中国南亚友好组织论坛事宜 目标1:参加中国南亚友好组织论坛次数大于等于1次以上,活动参与率达到100%;

目标2:提高对外交往交流能力、拓宽对外联系渠道;

目标3:参与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以上。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债务情况:拉萨市外事办公室2026年度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也无对外举措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责任编辑:拉萨市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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