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访单位向市外事办报请示或发函
(一)请示正文内容
出访任务(目的、谁邀请或谁批准)、人员、出访时间、停留天数、出访目的地、经费承担方。
(二)请示附件内容
1、领导批示
2、外方邀请函(原件,办件期间可以用复印件)及翻译件,如随团需任务批件(原件,办件期间可以用复印件)和任务通知书(复印件);
3、出访行程(具体、充实、详细);
4、出访人员近三年出访记录(以表格形式,有申办单位公章);
二、市外事办向市委或市政府上报请示
(一) 地级出访
1、自组团
出访部门草拟会签件内容后报市外办初审,再由出访部门或市外办报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外事办主要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外事办联合行文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
2、随团
市外办根据出访部门的请示内容向市委、市政府报请示,如出访事宜已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为简化程序不再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复申报。
(二)县级及以下
1、自组团
市外办初审通过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出访请示,如出访部门已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为简化程序不再向市委、市政府重复申报出访请示。
2、随团
如出访人员已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为简化程序直接办理手续。
三、填表
1、省级、地级领导
需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出国(境)护照申请卡、因公出国(境)经费登记表、因公出国(境)预算审批表,所有表一式三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2、县级及以下领导干部
需填写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出国(境)护照申请卡、因公出国(境)经费登记表、因公出国(境)预算审批表,所有表一式三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四、报自治区外办审批
(一)自组团
1、地级
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期间,市外办统一提交所有表格材料给区外办审核。
2、县级
市委或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市外办统一提交所有表格材料给区外办审核。
(二)随团
地级及以下出访人员在市外事办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出访部门报自治区组团部门,再由组团部门统一报自治区外办审核。
注:办理地级件(自组团)需在出访日前45个工作日报我办(因地级出访会签件需报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和自治区外办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办理时间较长,出访部门也要考虑签证时间办理时间);县级及以下出国件(自组团)办理需在出访日前15-20个工作日报我办,确保出访人员不会因办理手续(护照、签证)时间不足影响出访任务。
责任编辑:李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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